陕西省可再生能源电力超额消纳量交易细则(试行):省内超额消纳量交易按年度组织
2023-04-14 09:56:26来源:陕西电力交易中心
【资料图】
陕西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发布关于印发《陕西省可再生能源电力超额消纳量交易细则(试行)》《陕西电力市场保底售电机制实施细则(试行)》《陕西电力市场主体行为规范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其中,《陕西省可再生能源电力超额消纳量交易细则(试行)》提到,市场主体以购买或自发自用可再生能源电力为主要方式实际消纳可再生能源电量,获得相应的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量。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量分为水电消纳量和非水电消纳量,水电消纳量只计入总量消纳责任权重,非水电消纳量同时计入总量及非水电消纳责任权重。消纳量包含电量类型、消纳时间、生产省份、消纳省份、消纳主体等信息。
总超额消纳量是可出售总消纳量的上限,非水电超额消纳量是可出售非水电消纳量的上限。在总量消纳责任权重完成时,可以出售水电消纳量;在总量消纳责任权重和非水电消纳责任权重都完成时,可以出售非水电消纳量。
市场运行初期,省内超额消纳量交易按年度组织。每年年度电量结算工作完成后,交易中心组织开展省内超额消纳量交易。原则上省内承担消纳责任的市场主体应优先通过省内交易完成各自的消纳责任权重。超额消纳凭证交易采用双边协商、集中竞价、挂牌和滚动撮合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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